您现在的位置是常德市经济委员会 - 通知公告
 
国家电网公司在2005年4月9日电视电话会议上所作的“十项承诺”
【字 体: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1、城市地区:供电可靠低率不低于99.90%,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6%;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和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经国家电网公司核定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公布承诺指标。

2、供电营业场所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

3、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4、城乡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送电。

5、非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

6、当电力供应不足,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限电序位。

7、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

8、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城区范围45分钟;农村地区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2小时。

9、客户欠电费需依法采取停电措施的,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

10、电力服务热线“95598”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

 

 

 
 
 
 
2005-2006 版权所有:常德市经济委员会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主 办:常德市经济委员会 承 办:常德市经济委员会
电 话:0736—7256603  地 址:常德市人民政府院内2号楼3楼 Email:cdjw@changde.gov.cn
技术支持: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