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经济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省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现代物流发展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经委: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07〕41号),经研究,今年拟对省现代物流发展项目从我委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中给予支持。根据《湖南省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06〕22号)要求,现就组织申报省现代物流发展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方式
支持范围:符合省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物流中心、配送中心等新建或改造项目;投资500万元以上的物流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和物流技术创新项目。重点支持今年长株潭现代物流发展的基础性和公用性较强的项目。
支持方式:主要采取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等方式。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明显。
2、现代物流工作由市州商务局牵头的,所报项目由市州经委会同商务局联合行文按要求上报。
3、严格按照《湖南省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06〕22号),组织项目申报企业按《省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现代物流发展项目申报材料格式要求》(附件1)填写整理好报送材料。
4、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省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现代物流发展项目汇总表》(附件2)。
5、将各项目申报材料收集整理后,一式四份于6月16日前报送至省经委交通处。其中《申报省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现代物流发展项目汇总表》另上报电子文档。
三、文件电子版获取方式
本通知和相关附件电子版可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获取:
1、登录省经委网站(www.hnjmw.gov.cn)交通邮电栏目。
2、登录电子邮箱sjwjtc@126.com(密码:666666)。
联系人:彭国赛,肖洋扬
联系电话(兼传真):0731-2212038,2213873
电子邮箱:hnsjwjtc@163.com
二○○八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