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经济委员会
政务公开示范建设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市经委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建好政务公开示范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委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要求,紧紧围绕创新政府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腐、促进和谐发展等内容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业经济管理部门,进一步保障企业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尽一切可能服务于全市工业企业。
二、工作内容
坚持“分级负责、整体推进、规范提高、注重实效”的原则,朝着依法、增效和便民的目标,高标准推进市经委系统政务公开示范建设。
(一)健全组织机构
市经委机关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行政一把手任组长,明确一名副职主抓,各科室科长及直属单位行政一把手为成员,主要负责研究议定本委政务公开长期规划和重大事宜,研究出台政务公开的基本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管理职权内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专题研究具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法规调研科合署办公,加挂“政务公开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组织落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联合监察室开展工作检查,负责抓好政务公开示范建设,监督和推进各项工作的规范运行,负责搞好相关调查研究和情况综合。各直属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搞好配合。
(二)规范公开程序
严格规范公开程序。对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要按照确定公开事项、审查、公开、反馈、建档等程序进行;对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要按照申请、受理、审查、公开、反馈、建档等程序进行,并按申请人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给予书面答复或提供服务。要建立保密审查机制,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防止公开失密。对涉及面较广、与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紧密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或者作出重大行政处罚时要实行听证,提高决策和处罚的透明度、科学性。
(三)强化公开载体
不断拓展政务公开途径,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方法,切实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推进网站建设。办好市经委网站和中小企业湖南网常德分网,按照相关要求搞好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完善网上办事功能,不断提高政务在线处理率。同时,逐步与各企业网建立链接,促进政企互动。
加强对外宣传,充分利用常德日报“经济在线”栏目和电视台“工业常德电视周刊”两大平台,及时发布工业经济信息。
(四)充实公开内容
编制公开目录。各直属单位要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四类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为重点,对本单位推行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进行认真梳理,编制政务公开目录,于2008年1月15日前报送至市经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编、整理、公布,公开内容有变动的,要随时报告。市经委机关的公开内容、形式和范围(见附表)已整理,并报送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常信息。抓好职能、服务、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和内部管理等五大类信息的采集、编制、报送、发布工作,各直属单位要明确专门的信息员,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可靠和及时有效。
(五)加强制度保障
搞好投诉登记。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接收有关政务公开方面的投诉,对投诉情况要详细登记并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和直属单位。科室和直属单位接到投诉通知后应立即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及时处理。并将了解和处理结果反馈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加强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经委系统年度考核,与其他各项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考评,年终表彰。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科室和直属单位的公开公示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平时进行抽查,对不依法、不及时、不正确公开政务信息的行为责令改正,对负有重大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追究。
强化调研总结。在政务公开示范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发现新情况,采取新措施,对典型经验要及时挖掘整理,提炼总结,搞好推介,确保全系统示范建设高水平整体推进。
搞好经费保障。把政务公开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对网站建设、对外宣传及重大事项的公开工作给予资金支持,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推进。